核心摘要: 6月30日,孝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孝感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孝住发〔2025〕5号),通过实施个人购房补贴、加强金融政策支持、支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、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等12条措施,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中华建设网讯 (记者 李孟) 6月30日,孝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孝感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孝住发〔2025〕5号),通过实施个人购房补贴、加强金融政策支持、支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、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等12条措施,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新政自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。
购房补贴由事后补贴转变为事前抵扣
除契税补贴延用原补贴发放方式外,其他购房补贴均采用住房消费券形式,由属地住建(建设)部门负责发放和核销,在购房签约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兑付。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收的购房人住房消费券,每半年报属地住建(建设)部门核销一次。
购房补贴政策调整
继续延续多孩家庭、人才、劳模家庭、烈属家庭、现役(退役)军人以及非孝感城区城镇户籍家庭购房等6项补贴政策。新增1项购房补贴,获得国家、省和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,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。下调3项购房补贴,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税补贴由100%调整为50%;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由不超过2万元调整至1万元;购买房交会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由2万元调整为1万元。取消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商铺、公寓的契税补贴,取消在职教师、医务人员、警察、消防员等家庭1万元购房补贴。
在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,首套房补贴、人才补贴、劳模家庭(含五一劳动奖章)补贴、烈属家庭补贴、见义勇为家庭补贴之间不得叠加享受,按照就高且不重复的原则,可与契税补贴、多孩家庭补贴、现役或退役军人补贴、非孝感城区城镇户籍家庭补贴、房交会购房补贴叠加享受。
加强各项政策支持力度
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,商业性个人贷款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%。统一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利率。
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25个百分点,优化困难家庭、适老化改造、适儿化改造等公积金提取业务。
延续新出让的土地不配建保障性住房、激活用地需求、加强精准供地、盘活存量用地等政策,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和回购商品住房使用范围。
优化以房屋租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。取消随迁子女房屋租赁时长限制,给予随迁子女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教育机会。
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
加大低密度、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。优化规划条件,创新住宅设计要点,支持新出让土地按高品质住宅标准进行建设,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,依法依规按程序修改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设计方案,提高项目品质,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、智慧、健康、宜居的高品质住宅,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。对纳入高品质住宅建设项目,在办理预售许可和确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时给予支持。
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和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
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,用作保障性住房,也可用作人才房、青年公寓、职工宿舍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等。中心城区不再新建安置房。支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,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。
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
结合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需求,采用房票和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币化安置,购买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安置房,促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。
支持企事业单位以需定建
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,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、规模以上企业、招商引资企业等开展供需精准对接,定制化建设商品住房或以优惠价格团购商品住房。
此外,孝感市此前实施的落实房屋交易“带押过户”、支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等政策继续有效。市住新局提醒市民关注后续发布的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报办事指南,确保及时享受政策红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