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摘要:日前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,在烟台市、威海市、日照市等12个城市(城区)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。探索一批原创性、引领性改革举措,形成一批可操作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,以点带面,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成势见效。
中华建设网讯 (记者 韩冬) 日前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,在烟台市、威海市、日照市等12个城市(城区)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。探索一批原创性、引领性改革举措,形成一批可操作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,以点带面,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成势见效。
据了解,山东省是传统产业集聚的大省,产业结构亟须改善,面临的“双碳”压力较大。面对资源环境约束趋紧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,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,有利于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等各个环节落实绿色低碳理念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降低碳排放;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,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山东省将通过绿色低碳城市试点,力争用1到3年时间,在体制机制创新、新旧动能转换、资源环境优化等方面,探索推出一批原创性、引领性改革举措,形成一批可操作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,以点带面,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成势见效。
根据《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《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绿色低碳城市试点申报工作。经各市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确定,在烟台市,威海市,日照市,聊城市;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,潍坊安丘市,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,泰安肥城市,临沂沂河新区,德州乐陵市,滨州沾化区,菏泽定陶区等12个城市(城区)开展试点,试点期自即日起,至2027年底。
据介绍,这12个试点城市(城区)有良好的生态基底及资源禀赋,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,建立了协同有效的绿色发展管理机制,能耗和碳排放相关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;在高星级绿色建筑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、超低能耗建筑、低碳建筑、基础设施、能源利用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,获得过绿色低碳相关省级以上荣誉;近三年内,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,以及重、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。
根据试点要求,试点城市(城区)要对照《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《山东省绿色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要点》等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,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,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,科学确定建设目标、指标体系、建设任务及重点项目。
试点城市要围绕落实国家、省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,积极探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(城区)建设管理全过程的路径模式和政策机制,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,为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作出积极贡献。
试点城市要坚持先行先试、探索创新,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城市(城区)建设管理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,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,实施一批人居环境改善、城市功能完善、绿色建筑、绿色建造、清洁能源利用等建设项目。到2027年,试点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,建设管理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,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,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推广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工作模式及典型经验。
要求试点城市,全面完成“推行集约高效建设发展模式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、构建清洁低碳建筑用能体系、加强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、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”五个方面的31项试点任务。
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调研、评估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管理,对进度滞后的采取下发提示函、约谈等方式加强督导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将加强本辖区试点城市(城区)的日常监管与技术指导。要求各试点城市(城区)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健全机制、强化措施,积极推进试点工作,确保2027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。要依托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综合管理系统加强试点工作动态管理。
要求,各市要把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作为提升城市绿色低碳水平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,及时总结凝练先进经验、模式和典型案例,利用政府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,推广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成果,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,营造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良好社会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