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摘要:根据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。违反规定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下???。
中华建设网讯(通讯员 严涛 游依凡)9月8日,麻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街道、公安、社区查处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。
9月5日上午,鼓楼街道凉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监控发现,一市民驾驶一辆农用车辆在二桥至四桥之间倾倒了一车建筑垃圾。社区将情况反馈至市城管执法局城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,执法管理人员立即到倾倒点位进行现场察看,并联合公安、街道、社区核查线索。经查,初步确定该市民非法倾倒了建筑垃圾。
随后,各部门通过调取周边监控、走访附近居民等方式进行调查,在9月8日锁定了当事人身份。面对证据,当事人表示自己为了贪图方便,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,确实不应该。
根据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。违反规定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下???。
城管执法队员向当事人解释了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法律法规,并送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要求其清理所倾倒的建筑垃圾,并处以200元罚款。该当事人已于当日清理了现场,并缴纳了罚款。
据介绍,若市民群众有处理建筑垃圾的需求,可以到市城管执法局城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备案,后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麻城市资源化利用消纳场,合法合规处置。